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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学生为何多参与网络售假:还是它惹的祸
  • 第一时讯
  • 2018/5/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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辽宁大连大三学生黄强因做“二级代理”销售香烟,金额达6万元,被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和非法经营罪,判处拘役4个月,缓期执行6个月,并处罚金2万元。而他的同学张泉因销售金额达129万元,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,并处罚金70万元。这一报道,似乎揭开了大学生网络参与售假的冰山一角,为什么大学生多参与网络售假、屡禁不止呢?


首先是不少代理商以招大学生校园兼职的名义招聘“二级代理”,让大学生误入圈套。据报道,这些代理网站,每天会向26个城市发布近200条招聘信息。采取不与大学生见面,全程网上或电话联系的方式。一旦他们招聘到大学生销售后,让大学生销售的大多都是伪劣产品。比如被判三年多徒刑的大学生张泉,当初接到代理电话时,对方称,让他销售香烟。并告诉他,这些烟全从礼品店“回收”,除了生产时间长,质量没有问题。同时,还拿出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照片,让他放心做“二级代理”。看到这些,加上对方说可以每条批发价100元的价格给他中华软包香烟。张泉感觉其中利润很高,就陷入其中而最终进了监狱。




这些陷入网络售假的大学生,之所以上当受骗的第二个原因就是辨别能力不足,被伪劣产品制造商或经销商诱骗上当。最典型的一个案例就是,沈阳农业大学学生安某给“美丫美国代购”网络代购商做“二级代理”。第一个订单就是一款价值2.49万元的香奈儿品牌单肩包,其中可以赚到比较多的差价。结果,代购商从美国邮寄给她后,她仔细对比了官网图片和实物的每个细节,没发现有不同,还按照网上的辨别帖子查阅了商品编码,在确认无误后发给了顾客。让她想象不到的是,顾客称自己找了机构鉴定,鉴定结果,产品不仅不像官网上说的材质是皮的,而且商品编码也查不到。于是,顾客将安某告上法庭,要求退款2.49万元,并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规定,索赔三倍货款7.47万元。最终,安某不仅没有赚到差价,还赔付了消费者9.96万元。可谓得不偿失。



据报道,大学生代理的产品五花八门,服装、化妆品、名牌运动鞋和包,以及游戏推广、校园贷推广、床被租赁、智能3C配件售卖等等。对于参与网络售假大学生居多的现象,有专家指出,因为大学生辨别能力不足、法律意识不强,对买假卖假不以为然,因此导致部分大学生既成了违法犯罪者,又成了被害者。在青锋看来,这些原因固然存在,但更主要的是大学生金钱观的扭曲。部分大学生不是要通过正常的劳动换取金钱,而是幻想瞬间能够发财,短时间内就成暴发户,完成原始积累,因而让他们铤而走险。另一方面,当下赚钱当下享受思想也给他们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,往往让他们毫无顾忌地什么都敢去干,什么钱都想去赚。说白了,大学生多参与网络售假,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一个钱字惹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