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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新规:父母给子女买房不牢记这3点,当心离婚时房产归别人!
  • 第一时讯
  • 2018/8/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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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只涨不跌的房价,让很多年轻人望而生畏。为了减轻孩子们的负担,很多父母都会资助孩子买房。那么问题来了,倘若婚后孩子们因不合选择离婚,由父母资助的房产又该何去何从呢?



1、新婚姻法,房产增值部分,离婚财产如何分割


《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》 第五条规定: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,属于一方个人财产。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。


2、一方在结婚前自己出资购买的房子。根据婚姻法的规定,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在结婚前,一方已经购买,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,属于个人财产,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。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,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,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,在这种情况下,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

3、婚后购房,一方父母出资,房子登记在对方或双方名下


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(二)第22条的规定,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,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。婚后购房,一方父母出资的,房子登记在对方或双方名下的,视为父母对双方的赠与,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。这个时候,离婚时房产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。



同时提醒大家,离婚时,到公证机关办理离婚协议书公证。为了防止出现离婚后,一方不配合的情况出现,可以在办理离婚时,将离婚协议书公证,以证明协议书的真实性,这样房管局就会对离婚协议书予以认可,将房产过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