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师绩效工资,是跟所在地区的工资水平直接挂钩的,有多有少也就很正常了。不同的地区,不同的学校,绩效工资的总量不同,平均量也就不同,全国不是只有一个地区,也不是只有一所学校。
为什么有的一年一万多,有的人均一年不到四千。刚才已经说了,我国很大,各个地区的工资水平是不同的,即使是同一个地区,不同的学校,因为级别不同,办学效益不同,绩效工资也是不同的。
这样告诉你吧,别说一年一万多,一年四五万的都多得是,一万多又不是什么多,更不是什么天花板。有的人均不到四千,也很正常,当地的工资总额就很低,绩效工资不是一样低吗?
现在,除了工资的三成作为活的部分,也就是绩效工资,进行重新分配外,有不少地方已经开始执行增量奖励的绩效工资了,也就是除了自己活工资部分,政府另行给予绩效工资奖励,比如南京地区,早就实行双绩效了。这方面,国家层面上没有统一的规定,要看各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、居民收入水平以及对教育的重视程度。
绩效工资的多少,是跟当地教师的工资水平呈正比例关系的,这个是很清楚的事情,你所在地区工资水平高,绩效工资当然也就高,一万多和四千不到的差距就是这样产生的。一二线城市跟小县城农村地区的差距,永远不是这点差距。
那么,有这样的差距是否合理呢?只要当地教师的工资标准,达到了教师法规定的不低于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,就是合理的。就拿这个人均四千的来说吧,如果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水平,跟教师工资水平基本持平,那么,无疑就是合理的。这是根据当地经济状况、居民收入水平、物价指数而定的。达到标准就是合理。
有人喜欢这样比,比如,一个西部的小县城教师工资,一定要跟北上广深的教师工资一样,少了,低了,就是不合理了。这样比,本身就是不合理。就拿房价来说吧,北上广深的房价是你的多少倍,物价指数比你高得多,如果跟你一样的收入,还不喝西北风了。
综上,比较工资收入以及绩效工资收入的是否合理,不是看绝对数额,而是看是否达到了标准,达到法律规定的标准了,就是合理的,没有达到标准,就是不合理的。